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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D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防部

国家: 越南 类型: 政府

标签: 国防部

英文网站: https://www.mod.gov.vn/ 进入网站

Cổng TTĐT Bộ Quốc phòng Việt Nam

( Bqp.vn ) - 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国防部隶属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由国防部长领导。具有国家管理全民国防、人民军队、民兵自卫队建设的职能;同时是人民军、民兵和自卫队与人民一起在越南共产党领导下以人民战争的姿态进行战斗的领导机关,以防止、挫败一切阴谋活动、破坏和侵略,维护国家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

目前机构包括:国防部办公室、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后勤总部、技术总部、国防工业总部、国防情报总部等多个机构和单位。

历代的名字

国防部(8/1945 - 10/1946);国防部-总司令部(11/1946 - 7/1947);国防部(7/1947 - 10/1948);国防部-总司令部(10/1948 - 3/1949);国防部-总司令部(3/1949 - 1975,后更名为国民军总司令);国防部(自 1976 年起)。

防御活动的原则

1.遵守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受越南共产党领导,国家统一管理。

2、动员以武装力量为核心的全民族和整个政治体系的综合力量。

3、把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

4.建设国防,国防态势与人民安全态势相联系。

5.与保卫任务和外事工作相结合。

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第十一届国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2005年6月14日第39/2005/QH号《国防法》第5条“国防活动原则”。

职责和权力

国防部是党和国家协商国防和军事方针、保卫祖国职责的咨询机关,行使国家对全国国防的管理职能,组织建设、管理和指挥国防工作。越南人民军(民兵和自卫队)的负责人,并依法管理公共服务。国防部长指导履行法律规定的国防和军事事务的国家管理职能,兼任武装部队的组织、建设和管理职责,是越南人民军的最高司令官以及民兵和自卫队。国防部由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其他总部及其所属部门组成。国防部决定越南人民军野战连军官的任命和晋升。

  1. 对政府负责,行使国家对全国国防的管理职能;协助政府制定法律项目、条例、法令和文件,指导国防法律和条例的实施。

  2. 主持和协调各部委、部级机构、政府机构制定国家规划,提交政府决策;组织、建设、管理越南人民军和民兵自卫队,执行国防任务。

  3. 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规定,指导、检查、投资和最后检查各部委、部级机关、政府机构和地方当局执行国防任务的情况。